為充分發揮注冊稅務師行業服務稅收工作大局的作用,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強化稅收征管,防范稅收執法風險,營造和諧稅收環境, 2014年5月4日,廣西國稅局、地稅局聯合下發了《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關于依法支持我區注冊稅務師行業發展的通知》(桂國稅發[2014]76號,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規范注冊稅務師行業管理,促進廣西稅收事業科學發展。該《通知》全面肯定了注冊稅務師行業發展的重要性,提出各級機關需要充分認識注冊稅務師行業在稅收征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大對注冊稅務師行業的宣傳力度,及時向稅務中介機構提供稅收政策信息和業務指導。
《通知》結合廣西稅收管理工作實際和注冊稅務師行業發展的客觀需求,進一步明確注冊稅務師行業的涉稅業務范圍,其中包括稅務師事務所可以開展的8項涉稅服務業務及14項可以承辦的涉稅鑒證業務,并對各地稅務機關提出了積極引導和鼓勵納稅人開展涉稅專業鑒證,強化對鑒證報告合法合規的要求。對于涉稅鑒證業務的管理,《通知》明確指出,要統一全區涉稅鑒證業務管理,強化涉稅鑒證業務的法律責任,嚴格執行國家對從事涉稅鑒證業務的準入制度,加大監管力度,對監管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據悉,該《通知》是繼2010年廣西國、地稅兩局下發的《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關于依法支持我區注冊稅務師行業發展的意見》后,稅務機關支持注稅行業發展的又一個重要文件,是今后一個時期內廣西稅務師事務所和注冊稅務師依法執業的有力保障和可靠支持,將極大促進廣西注冊稅務師行業發展。 (廣西稅協 何嬌 陸櫻)